今天是:
京津冀原则通过人大立法项目协同办法

2月14日,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召开协同立法工作会议,就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开展会商,会议原则通过了《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办法》,并确定了2017年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项目,正式确定了三地人大立法项目协同机制。2015年,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加强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的若干意见》。针对若干意见的操作层面,《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办法》进行了具体规范。会议确定了2017年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项目,河北负责起草道路运输管理条例,天津负责起草公路管理条例,依照此次会议通过的办法要求,一地起草条例,其他两地密切配合。办法规定的另外两种立法项目协同起草方式是:联合起草、协同修改;三方商定基本原则、分别起草。这标志着京津冀三地协同立法由实质性起步进入突破性进展阶段。

(摘自法制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