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充任命:
王振勇同志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;
李占柱同志为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;
原雪梅同志为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。
任命:
赵东鹏、范学峰、 申海、李春延、贺晶、吴玉军、薛德龙7名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批准任命:
高兵同志为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
免去:
吴东伟同志的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补充任命:
王振勇同志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;
李占柱同志为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;
原雪梅同志为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。
任命:
赵东鹏、范学峰、 申海、李春延、贺晶、吴玉军、薛德龙7名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批准任命:
高兵同志为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
免去:
吴东伟同志的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